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 化学实验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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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6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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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仪器
②有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,例如,金工车间、锻工车间、电炉车间、泵房、变配电所、压缩机站等。

设备安全操作规程
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如下:
1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机床的特点,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,不违章作业,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。
2、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、设备,保证安全可靠,并做到正确使用。保持作业现场整洁,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。
3、开动机床前要详细检查机床上危险部件的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;机床的紧急停止装置、连锁装置、安全报警装置、自动停车装置等是否保证安全;润滑机床,并做空载试车。
4、工作地点要保持整洁,有条不紊。待加工和已加工工件应摆在架子上,不能将工件或工具放在机床上,尤其不能放在机床的运动部件上及工作地点通道上,防止物料倾倒伤人;工件及刀具的装夹要牢靠,以防工件和刀具从夹具中脱落;装卸笨重工件工装时,应使用起重设备。
设备安全:
设备安全指电气设备、工作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。设备安全主要考虑下列因素:
(1)电气装置安装的要求
①总开关、闸刀开关都不能倒装,如果倒装,就有可能自动合闸,使电路接通,这时如果有人在检修电路会很不安全。
②不能把开关、插座或接线盒等直接装在建筑物上,而应安装木盒;否则,如果建筑物受潮,就会造成漏电事故。
(2)场所对使用电压的要求
不同场所对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安装、维护、使用以及检修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要求。按照触电的危险程度,可将它分为以下几类:
①无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,例如,住宅、公共场所、生活建筑物、实验室、仪表装配楼、纺织车间等。在这种场所中,各种易接触到的用电器、携带型电气工具的使用电压不超过220 V。
②有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,例如,金工车间、锻工车间、电炉车间、泵房、变配电所、压缩机站等。在这种场所中,各种易接触到的用电器、携带型电气工具的使用电压不超过工频36 V。
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
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
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
1.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,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,不合格者不能使用;
2.滴定管、移液管、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,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;
3.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,校准后才能使用,发现异常情况,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,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。
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
1.实验过程中,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,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;
2.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,必须是国家或部门、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,须存放在避光、防潮保质的地方,妥善保管、定期更换;
3.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,专人标定,要有明确的标示,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,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;
4.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“计量法”的规定,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;
5.建立标准品购入、管理、使用登记制度。
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写、保管和保密制度
1.使用所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;
2.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,使用钢笔,字迹要清楚,使用名词、术语要简明、真实。数据要更改时,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;
3.工作完毕,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,计算结果,发现数据有疑,要立即检查原因,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;
4.研究任务完成后,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,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;
5.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,未经许可不得外传,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,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。
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、使用、维修、报废制度
1.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,按规定手续验收、登记,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,并建立仪器台帐;
2.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,并持有操作合格证;
3.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,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,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、保养工作;
4.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,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;
5.仪器不得“带病”工作,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;
6.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,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;
7.仪器确已损坏,无法修复时,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,填写仪器报废单,经主任批准后,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。
第五条 安全制度
1.做好放火、防盗、防毒、放失密等各项工作,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,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;
2.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、领用、登记制度;
3.水、电、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,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,以防万一,停水、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,避免来水、电发生;
4.实验室内不得抽烟、洗衣、烧煮食物,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,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;
5.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第六条 工作计划、检查和总结制度
1.上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,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计划;
2.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、物资设备计划、人员培训计划等;
3.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,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及时总结经验教育;
4.年终自下而上进行年度总结,分工作总结和单项业务总结,整理归总后报中国农业科学院气象所和部、院上级机关。
第七条 三废处理制度
1.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,处理好“三废”(废水、废气、废渣),不得随意乱倒、乱放、乱排;
2.检验分析中废液,只含一般酸、碱,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,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,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;
3.消化试样时,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,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;
4.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、要集中管理,无毒的倒入垃圾箱,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;
5.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,要批评教育,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。
第八条 人员培训制度
1.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,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,以自学为主,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;
2.根据部、院的统一安排,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,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;
3.助研以下研究人员也要提交一篇技术小结,以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。
化学实验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
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
(一)用于加热的仪器--试管、烧杯、烧瓶、蒸发皿、锥形瓶
可以直接加热的仪器是--试管、蒸发皿、燃烧匙
只能间接加热的仪器是--烧杯、烧瓶、锥形瓶(垫石棉网—受热均匀)
可用于固体加热的仪器是--试管、蒸发皿
可用于液体加热的仪器是--试管、烧杯、蒸发皿、烧瓶、锥形瓶
不可加热的仪器——量筒、漏斗、集气瓶化学仪器的使用规则
1:常用的仪器(仪器名称不能写错别字)
A:不能加热:量筒、集气瓶、漏斗、温度计、滴瓶、表面皿、广口瓶、细口瓶等
B:能直接加热:试管、蒸发皿、坩埚、燃烧匙
C:间接加热:烧杯、烧瓶、锥形瓶
(1)试管 常用做①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②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气体的容器③或用于装置成小型气体的发生器
(2)烧杯 主要用于①溶解固体物质、配制溶液,以及溶液的稀释、浓缩②也可用做较大量的物质间的反应
(3)烧瓶----有圆底烧瓶,平底烧瓶
①常用做较大量的液体间的反应②也可用做装置气体发生器
(4)锥形瓶 常用于①加热液体,②也可用于装置气体发生器和洗瓶器③也可用于滴定中的受滴容器。
(5)蒸发皿 通常用于溶液的浓缩或蒸干。
(6)胶头滴管 用于移取和滴加少量液体。
注意: ①使用时胶头在上,管口在下(防止液体试剂进入胶头而使胶头受腐蚀或将胶头里的杂质带进试液 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(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试剂) ③用过后应立即洗涤干净并插在洁净的试管内,未经洗涤的滴管严禁吸取别的试剂 ④滴瓶上的滴管必须与滴瓶配套使用
(7)量筒 用于量取一定量体积液体的仪器。
不能①在量筒内稀释或配制溶液,决不能对量筒加热 。
也不能②在量筒里进行化学反应
注意: 在量液体时,要根据所量的体积来选择大小恰当的量筒(否则会造成较大的误差),读数时应将量筒垂直平稳放在桌面上,并使量筒的刻度与量筒内的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在同一水平面。
(8)托盘天平 是一种称量仪器,一般精确到0.1克。注意:称量物放在左盘,砝码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放在右盘,取用砝码要用镊子,不能直接用手,天平不能称量热的物体, 被称物体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,要在两边先放上等质量的纸, 易潮解的药品或有腐蚀性的药品(如氢氧化钠固体)必须放在玻璃器皿中称量。
(9)集 气 瓶 ①用于收集或贮存少量的气体 ②也可用于进行某些物质和气体的反应。(瓶口是磨毛的)
(10)广 口 瓶 (内壁是磨毛的) 常用于盛放固体试剂,也可用做洗气瓶
(11)细 口 瓶 用于盛放液体试剂 ,棕色的细口瓶用于盛装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质,存放碱溶液时试剂瓶应用橡皮塞,不能用玻璃塞。
(12)漏 斗 用于向细口容器内注入液体或用于过滤装置。
(13)长颈漏斗 用于向反应容器内注入液体,若用来制取气体,则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,形成“液封”,(防止气体从长颈斗中逸出)
(14)分液漏斗 主要用于分离两种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体,也可用于向反应容器中滴加液体,可控制液体的用量
(15)试管夹 用于夹持试管,给试管加热,使用时从试管的底部往上套,夹在试管的中上部。
(16)铁架台 用于固定和支持多种仪器, 常用于加热、过滤等操作。
(17)酒精灯 ①使用前先检查灯心,绝对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里添加酒精
②也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燃另一酒精灯(以免失火)
③酒精灯的外焰最高, 应在外焰部分加热 先预热后集中加热。
④要防止灯芯与热的玻璃器皿接触(以防玻璃器皿受损)
⑤实验结束时,应用灯帽盖灭(以免灯内酒精挥发而使灯心留有过多的水分,不仅浪费酒精而且不易点燃),决不能用嘴吹灭(否则可能引起灯内酒精燃烧,发生危险)
⑥万一酒精在桌上燃烧,应立即用湿抹布扑盖。
(18)玻璃棒 用做搅拌(加速溶解)转移如PH的测定等。
(19)燃烧匙 用于盛放可燃性固体物质作燃烧试验,特别是物质在气体中的燃烧反应。
(20)温度计 刚用过的高温温度计不可立即用冷水冲洗。
(21)药匙 用于取用粉末或小粒状的固体药品,每次用前要将药匙用干净的滤纸揩净。
2:基本操作
(1) 药品的取用:“三不准”①不准用手接触药品 ②不准用口尝药品的味道 ③不准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气味
注意:已经取出或用剩后的药品不能再倒回原试剂瓶,应交回实验室。
A:固体药品的取用
取用块状固体用镊子(具体操作:先把容器横放,把药品放入容器口,再把容器慢慢的竖立起来);取用粉末状或小颗粒状的药品时要用药匙或纸槽(具体操作:先将试管横放,把盛药品的药匙或纸槽小心地送入试管底部,再使试管直立)
B:液体药品的取用
取用很少量时可用胶头滴管,取用较多量时可直接从试剂瓶中倾倒(注意:把瓶塞倒放在桌上,标签向着手心,防止试剂污染或腐蚀标签,斜持试管,使瓶口紧挨着试管口)
(2)物质的加热 给液体加热可使用试管、烧瓶、烧杯、蒸发皿; 给固体加热可使用干燥的试管、蒸发皿、坩埚
A:给试管中的液体加热 试管一般与桌面成45°角,先预热后集中试管底部加热,加热时切不可对着任何人
B:给试管里的固体加热: 试管口应略向下(防止产生的水倒流到试管底,使试管破裂)先预热后集中药品加热
注意点: 被加热的仪器外壁不能有水,加热前擦干,以免容器炸裂;加热时玻璃仪器的底部不能触及酒精灯的灯心,以免容器破裂。烧的很热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冲洗,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,应放在石棉网上。
(3) 过滤 是分离不溶性固体与液体的一种方法(即一种溶,一种不溶,一定用过滤方法)如粗盐提纯、氯化钾和二氧化锰的分离。
操作要点:“一贴”、“二低”、“三靠”
“一贴” 指用水润湿后的滤纸应紧贴漏斗壁;
“二纸”指①滤纸边缘稍低于漏斗边缘②滤液液面稍低于滤纸边缘;
“三靠”指①烧杯紧靠玻璃棒 ②玻璃棒紧靠三层滤纸边 ③漏斗末端紧靠烧杯内壁
(4)仪器的装配 装配时, 一般按从低到高,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。
(5)检查装置的气密性 先将导管浸入水中,后用手掌紧物捂器壁(现象:管口有气泡冒出,当手离开后导管内形成一段水柱。
(6)玻璃仪器的洗涤 如仪器内附有不溶性的碱、碳酸盐、碱性氧化物等,可加稀盐酸洗涤,再用水冲洗。如仪器内附有油脂等可用热的纯碱溶液洗涤,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。清洗干净的标准是:仪器内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,也不成股流下,而均匀地附着一层水膜时,就表明已洗涤干净了。
(7)常用的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
A:使用酒精灯时,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烧,应立即用湿抹布。
B:酸液不慎洒在桌上或皮肤上应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。
C:碱溶液不慎洒在桌上应用醋酸冲洗,不慎洒在皮肤上应用硼酸溶液冲洗。
D:若浓硫酸不慎洒在皮肤上千万不能先用大量水冲洗。
3、气体的制取、收集
(1)常用气体的发生装置
A:固体之间反应且需要加热,用制O2装置(NH3、CH4);一定要用酒精灯。
(2)常用气体的收集方法
A:排水法 适用于难或不溶于水且与水不反应的气体,导管稍稍伸进瓶内,(CO、N2、NO只能用排水法)
B:向上排空气法 适用于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(CO2、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气法)
C:向下排空气法 适用于密度比空气小的气体
排气法:导管应伸入瓶底
4、气体的验满:
O2的验满:用带余烬的木条放在瓶口。
CO2的验满:用燃着的木条放在瓶口。证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。
9、(1)试管夹应夹在的中上部,铁夹应夹在离试管口的1/4处。
(2)加热时试管内的液体不得超过试管容积的1/3,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/2。
(3)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/2,蒸发溶液时溶液的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/3;酒精灯内的酒精不得超过其容积的2/3,也不得少于其容积的1/4。
(4)在洗涤试管时试管内的水为试管的1/2(半试管水);在洗气瓶内的液体为瓶的1/2;如果没有说明用量时应取少量,液体取用1——2毫升,固体只要盖满试管的底部;加热试管内液体时,试管一般与桌面成45°角,加热试管内的固体时,试管口略向下倾斜。
能加热的仪器
1. 试管 用来盛放少量药品,常温或加热情况下进行少量试剂反应的容器,可用于制取货 收集少量气体。 使用注意事项:
①可直接加热。
②加热后不能骤冷,防止炸裂。
③加热时试管口不能对着任何人;给固体加热时,试管要横放,管口略向下倾斜。
2. 烧杯 用作配置溶液和加大试剂的反应容器,在常温或加热时使用。
使用注意事项:①加热时应放置在石棉网上,使受热均匀。
②溶解物质搅拌时,玻璃棒不能触及杯壁或杯底。
3. 烧瓶 用于试剂量较大而又有液体物质参加反应的容器,可分为圆底烧瓶、平底烧瓶和 蒸馏烧瓶。它们都可用于装配气体发生装置。蒸馏烧瓶用于分离互溶的沸点不同的物质。
使用注意事项:①圆底烧瓶和蒸馏烧瓶可用于加热,加热时要垫石棉网,也可用于其它热浴(如水浴加热等)。
②液体加入量不要超过烧瓶容积的一半。
4. 蒸发皿 用于蒸发液体或浓缩溶液。
使用注意事项:①可直接加热,但不能骤冷。
②盛液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/3.
③取、放蒸发皿应使用坩埚钳。
5.坩埚 主要用于固体物质的高温灼烧。
使用注意事项:①把坩埚放在三脚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热。
②取、放坩埚应使用坩埚钳。 分离物质的仪器
1. 漏斗 分普通漏斗、长颈漏斗、分液漏斗。普通漏斗用于过滤或像小口容器转移液体。 长颈漏斗用于气体发生装置中液体的注入。分液漏斗用于分离密度不同且互不相容的液体,也可用于向反应器中随时加液。也用于萃取分离。 2. 洗气瓶 中学一般用广口瓶、锥形瓶或大试管装配。洗气瓶内盛放的液体,用以洗涤气 体,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气体杂质。使用时要注意气体的流向,一般为“长进短出”。
3. 干燥管 干燥管内盛放的固体,用以洗涤气体,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气体杂质,也可以使用U型管。 剂量仪器
1. 托盘天平 用于精密度要求不高的称量,能称准到0.1g。所以砝码是天平上称量时衡量物质质量的标准。
2. 量筒 用来量度液体体积,精确度不高。
使用注意事项:①不能加热和量取热的液体,不能作反应容器,不能在量筒里稀释溶液。
②量液时,量筒必须放平,视线要跟量筒内液体的凹液面最低处保持水平,再读出液体体积